独立法条

国防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第十条

第二章 奖项设置和奖励范围

第十条

国防技术发明奖和国防科学技术进步奖实行限额申报、限额授奖,每年评审一次。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