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七十条

第五章 发行承销的特别规定

第七十条

上市公司和主承销商可以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相关规定前提下约定中止发行的情形。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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