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 第六十八条独立法条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六十八条第五章 发行承销的特别规定第六十八条网下投资者应当结合行业监管要求、资产规模等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不得超资产规模申购,承销商可以认定超资产规模的申购为无效申购。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