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二条
第五章 发行承销的特别规定
第五十二条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行为,适用《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承销办法》),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交易所可以根据《承销办法》和本办法制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承销业务规则,并报中国证监会批准。
- 制定机关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五章 发行承销的特别规定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行为,适用《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承销办法》),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交易所可以根据《承销办法》和本办法制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承销业务规则,并报中国证监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