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长江三峡水利枢纽过闸船舶安全检查暂行办法 / 第三十一条独立法条长江三峡水利枢纽过闸船舶安全检查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五章 附 则第三十一条过闸船舶安全自查记录表样式、过闸安检记录表、船员、乘客及货物登记表样式由长航局根据本办法制定。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