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长江三峡水利枢纽过闸船舶安全检查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第二章 过闸船舶安全自查

第十四条

载运危险物品的过闸船舶还应当自查装载情况,确保满足隔离、运输及过闸等规定要求,已经随船携带本航次所载危险物品清单和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没有除核定船员和押运人员外的其他人员随船。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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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三峡水利枢纽过闸船舶安全检查暂行办法第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