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长江三峡水利枢纽过闸船舶安全检查暂行办法第一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长江三峡水利枢纽过闸船舶安全检查工作,保障过闸船舶和长江三峡水利枢纽水域安全,根据《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安全保卫条例》《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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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三峡水利枢纽过闸船舶安全检查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