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邮票发行监督管理办法 / 第四条独立法条邮票发行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章 总 则第四条邮票发行应当宣传国家的方针、政策,传播知识,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展示国家建设成就,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促进国际交流,适应邮政业发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