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邮票发行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第五章 印制与销售

第三十八条

邮票由邮政企业所属的印制企业或者邮政企业委托的印制企业印制。 邮政企业所属的印制企业及邮政企业委托的印制企业统称为邮票印制企业。 邮政企业应当将邮票印制企业基本情况报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备案。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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