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邮票发行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履行邮票发行监督管理职责。 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在本行政区域内履行邮票发行监督管理职责。 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在本辖区内履行邮票发行监督管理职责。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以及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统称为邮政管理部门。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一章 总 则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履行邮票发行监督管理职责。 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在本行政区域内履行邮票发行监督管理职责。 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在本辖区内履行邮票发行监督管理职责。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以及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统称为邮政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