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第四章 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媒体管理

第二十七条

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中的网络媒体,应当在收到公告信息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上网发布;指定的报纸,应当在收到公告信息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发布;指定的杂志,应当及时刊登有关公告信息。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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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