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以外的其他信息,属于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方面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进行公告;属于采购业务方面的,由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公告。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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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