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第三章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

第十九条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等信息,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在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上公告。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