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组织应当结合行业特点,依法制定未成年人节目行业自律规范,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促进业务交流,维护成员合法权益。

制定机关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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