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

全国性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组织应当依据本规定,制定未成年人节目内容审核具体行业标准,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并就培训情况向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提交书面年度报告。

制定机关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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