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七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制定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应当遵守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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