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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