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第四章 许可证管理

第二十五条

日常监督管理人员为负责对食品经营活动进行日常监督管理的工作人员。日常监督管理人员发生变化的,可以通过签章的方式在许可证上变更。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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