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第四章 许可证管理

第二十四条

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由JY(“经营”的汉语拼音字母缩写)和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数字从左至右依次为:1位主体业态代码、2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2位市(地)代码、2位县(区)代码、6位顺序码、1位校验码。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