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第三章 审查与决定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食品经营许可申请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听证的,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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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