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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