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第二章 申请与受理

第十三条

申请人应当如实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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