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五条独立法条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五条第五条网络表演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对本单位开展的网络表演经营活动承担主体责任,核验平台内网络表演经纪机构资质。制定机关文化和旅游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