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定第八条

第二章 执法监督的范围和方式

第八条

各级公安机关发现本级或者下级公安机关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和制度、措施与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相抵触的,应当予以纠正或者通知下级公安机关予以纠正。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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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定第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