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定 / 第四条独立法条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定第四条第一章 总 则第四条执法监督工作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有错必纠、监督与指导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