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 第八条独立法条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八条用能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符合要求的能源计量器具,确保在用能源计量器具的量值准确可靠。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