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1年第4号)第八条

第二章 理财产品销售机构

第八条

未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许可,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代理销售理财产品。

理财产品销售机构不得以理财名义或使用“理财”字样开展其他金融产品销售业务活动。

制定机关
银保监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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