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1年第4号)第六十四条

第七章 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

第六十四条

理财产品销售机构从事理财产品销售业务活动,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的,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除依照本办法第六十一条至第六十三条规定处罚外,还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制定机关
银保监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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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1年第4号)第六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