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1年第4号) / 第五十八条独立法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1年第4号)第五十八条第七章 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第五十八条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当基于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情况,定期对理财产品销售业务活动进行评估。制定机关银保监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