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 第三条独立法条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三条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制定机关水利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