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 第二十二条独立法条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三章 评标的准备与初步评审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制定机关水利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