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第五章 国家标准的复审与修订
第三十五条
对确认继续有效的国家标准,当再版或汇编时,应在其封面或扉页上的标准编号下方增加“* * * *年 * 月确认继续有效”。对确认继续有效或予以废止的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指定的报刊上公布。
- 制定机关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五章 国家标准的复审与修订
对确认继续有效的国家标准,当再版或汇编时,应在其封面或扉页上的标准编号下方增加“* * * *年 * 月确认继续有效”。对确认继续有效或予以废止的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指定的报刊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