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第三章 国家标准的制订

第十八条

制订国家标准应当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纳入标准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应当经有关主管部门或受委托单位鉴定,有完整的技术文件,且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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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