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第三章 国家标准的制订

第十六条

制订国家标准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密切结合自然条件,合理利用资源,充分考虑使用和维修的要求,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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