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第二章 国家标准的计划

第十四条

列入年度计划国家标准项目的主编单位应当按计划要求组织实施。在计划执行中遇有特殊情况,不能按原计划实施时,应当向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变更计划的报告。各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调整计划的建议,经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按调整的计划组织实施。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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