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 / 第十三条独立法条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三条经营者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