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一条

第一条

为了规范经营者明码标价行为,预防和制止价格欺诈,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