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第五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依据是: (一)批准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变更设计文件; (三)批准的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四)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 (五)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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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第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