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罚 则

第二十六条

项目法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对未进行交工验收、交工验收不合格或未备案的工程开放交通进行试运营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试运营,并予以警告处罚。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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