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竣工验收
第二十一条
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分采取加权平均法计算,其中交工验收工程质量得分权值为0.2,质量监督机构工程质量鉴定得分权值为0.6,竣工验收委员会对工程质量评定得分权值为0.2。 工程质量评定得分大于等于90分为优良,小于90分且大于等于75分为合格,小于75分为不合格。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分采取加权平均法计算,其中交工验收工程质量得分权值为0.2,质量监督机构工程质量鉴定得分权值为0.6,竣工验收委员会对工程质量评定得分权值为0.2。 工程质量评定得分大于等于90分为优良,小于90分且大于等于75分为合格,小于75分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