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央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暂行办法 / 第十条独立法条中央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第二章 处理第十条中央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具体负责选聘法律中介机构,并对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