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央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办法(试行) / 第七条独立法条中央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第七条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制订本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有条件的企业可以设立发展战略和规划决策委员会。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