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央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国资委将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的目标和实施,纳入对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的内容。

制定机关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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