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第十四条本规定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解释。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