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第十条

第十条

使用国际金融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建设项目,资金提供方对建设项目报送招标内容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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