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第三十八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在道路以外的地方通行时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比照适用本办法。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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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第三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