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 / 第三十二条独立法条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二条医疗机构提供虚假抢救费用的,由卫生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对直接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