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二章 救助基金筹集第十一条省级救助基金与省级以下救助基金的财务关系由省级人民政府另行规定。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