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船舶引航管理规定》的决定 / 第七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船舶引航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七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七条海事管理机构的引航管理职责是:(一)贯彻执行有关引航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二)负责对引航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三)组织实施引航员培训、考试和发证工作。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