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 / 第二十一条独立法条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四章 渔用饲料和水产养殖用药第二十一条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养殖水产品药物残留抽样检测。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